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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8年学科建设专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19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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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目负责人:

为加强对2018年立项的学科建设专项项目的管理,督促各立项项目认真落实和完成建设目标和任务,使用和管理好项目经费,确保立项项目取得预期建设成效,同时为新一轮博士点申报、全国第五轮学科评估做好准备,根据《四川师范大学学科建设专项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川师校〔2018〕48号,见附件)的有关要求,决定对2018年立项的学科建设专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立项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认真进行自查总结,形成《四川师范大学2018年学科建设专项项目中期检查报告》(见附件提纲)。

二、学校将依据各立项项目的《目标任务书》和《中期检查报告》,对立项项目进行中期考核评估。对完成情况较差,无法完成预定建设目标的项目停拨建设经费或撤销。

三、请于2019年7月12日(星期五)下班前将加盖单位或学院公章的各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一式一份)报送狮子山校区第二办公区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323B,电子版发送至:63328523@qq.com。联系电话:84760051

附件:

1.2018年学科建设专项项目立项名单

2.四川师范大学学科建设专项项目管理办法》

3.中期检查报告提纲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2019年7月5日


附件1:附件1:2018年学科建设专项项目立项名单.docx  (18.73k)[下载]
附件2:附件2:四川师范大学学科建设专项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川师校〔2018〕48号附件.docx  (30.70k)[下载]
附件3:附件3:中期检查报告提纲.docx  (15.74k)[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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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