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为加强对2018年立项的学科建设专项项目的管理,督促各立项项目认真落实和完成建设目标和任务,使用和管理好项目经费,确保立项项目取得预期建设成效,同时为新一轮博士点申报、全国第五轮学科评估做好准备,根据《四川师范大学学科建设专项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川师校〔2018〕48号,见附件)的有关要求,决定对2018年立项的学科建设专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立项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认真进行自查总结,形成《四川师范大学2018年学科建设专项项目中期检查报告》(见附件提纲)。
二、学校将依据各立项项目的《目标任务书》和《中期检查报告》,对立项项目进行中期考核评估。对完成情况较差,无法完成预定建设目标的项目停拨建设经费或撤销。
三、请于2019年7月12日(星期五)下班前将加盖单位或学院公章的各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一式一份)报送狮子山校区第二办公区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323B,电子版发送至:63328523@qq.com。联系电话:84760051
附件:
1.2018年学科建设专项项目立项名单
2.《四川师范大学学科建设专项项目管理办法》
3.中期检查报告提纲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2019年7月5日
编辑: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附件2:附件2:四川师范大学学科建设专项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川师校〔2018〕48号附件.docx (0.03M)
[下载] [Docx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