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7]58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加强统筹规划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7]821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我省“双一流”建设中期自评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以一流为目标、学科为基础、绩效为杠杆、改革为动力,以立德树人成效为根本标准,支持推动一批高水平大学和学科争创世界一流、国内一流,在建设创新型国家和推进四川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各有关高校要从服务国家和四川战略出发,本着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组织中期自评工作,以评促建,客观检视建设过程,对评估发现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改进措施,统筹整体建设和学科建设,加快发展,力戒形式主义。
二、自评工作要求
(一)中期自评组织
各有关高校应当制定中期自评方案,开展自我诊断评估,依照本校建设方案进行对照检查,对改革实施情况、建设目标和任务完成情况、学科水平、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分析,真实准确地反映学校整体建设及建设学科情况。要以人才培养、创新能力、服务贡献和影响力为核心要素,主观和客观结合,定量和定性结合,用数据和事实说话,重点考察建设效果与总体方案的符合度、建设方案主要目标的达成度、高校及学科在第三方评价的表现度。既要评估学科建设,也要对学校整体建设成效作出分析判断,围绕核心指标,认真分析与对标学校及学科的差距、进展,在此基础上,查摆问题、总结经验,明确下一阶段改进的重点任务和要求。
教育厅将组织专家进行中期评价,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二)自评报告编制
各有关高校撰写自评报告,包括组织实施、自评过程和环节、发现的问题以及改进的措施等,自评报告的内容将作为本轮建设评估的重要参考,原则上不超过1万字(提纲参照附件)。
为彰显各校学科特色,请在报告之外提供描述学科特色发展的补充,包括但不仅限于:学科原创性标志成果;最具特色的高层次人才培养情况;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独到之处等。言简意赅,直接明了,突出特色,不要求面面俱到,每个描述以500字内容为宜。
三、材料报送
2019年7月15日前,各有关高校将自评方案以电子版形式报送四川省教育厅科技与研究生教育处(文件名为“学校代码+校名+自评方案”)。
2019年9月30日前,各有关高校将自评报告封面加盖单位公章以电子版形式报送我处(分别报PDF和Word文件)。自评报告以“学校代码+校名+中期自评报告”命名,特色描述以“学校代码+校名+特色描述”命名。
报告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作脱密处理。
联系人:林 艳 陈 玲
电话:86110230
附件:“双一流”建设中期自评报告(提纲)
四川省教育厅
2019年6月21日
附件
“双一流”建设中期自评报告(提纲)
名称: | |
建设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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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 | 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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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月 日
第一部分 自评组织实施
自评总体目标、程序、重要结论形成机制;保证自评有效性、可靠性的主要举措。
第二部分 建设的符合度和达成度
一、符合度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突出学校及学科建设进程与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教育教学规律、建设方案的符合度,总结和诊断建设方案关于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传承创新优秀文化、国际合作与交流、体制与治理能力的有效性,实施过程是否有调整情况,调整的主要原因。
二、达成度
根据建设方案的建设目标,学校整体建设及学科建设主要目标的完成情况,建设的阶段目标完成程度,分析诊断未达成的主要原因。
三、标志性建设成效
呈现建设进程中,各项工作的重大创新、重大突破;呈现具备引领作用的新理念、新模式、新机制;解决实际社会经济问题的服务贡献,以及其他成功经验。在第三方评价等公共信息分析,所呈现的总体建设成效。
第三部分 资金使用与管理
多渠道筹措经费投入保障情况,省级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学校资金投入与资金使用情况等。
第四部分 总结诊断与改进措施
围绕总体建设目标,对照本校对标的学校及学科,总结经验、寻找差距、查摆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下一步思路举措。
一、存在问题
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结合符合度与达成度分析,梳理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机制障碍、发展瓶颈等。
二、改进举措
针对诊断的问题,分析发展潜力,为实现建设目标,下一步拟采取的主要改进举措。措施要实,体现改革精神,具有可操作性,既立足当下,又着眼长远。
【编辑: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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