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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8年学科建设专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的通知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2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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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四川师范大学学科建设专项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川师校〔2018〕48号,见附件)的有关要求,现对2018年立项的学科建设专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立项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认真进行自查总结,形成《四川师范大学学科建设专项项目结题验收报告》。

二、学校将依据各立项项目的目标任务书和结题验收报告,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三、请于2021年5月7日(星期五)下班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结题验收报告》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3份)、附件支撑材料(一式1份)报送狮子山校区第二办公区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323B室,电子版发送至:278720094@qq.com

联系人:王海峰  封玲

联系电话:84760051

 

附件:1.2018年学科建设专项项目立项名单

       2.《四川师范大学学科建设专项项目结题验收报告》

3.《四川师范大学学科建设专项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2021年4月19日


附件1:附件1:2018年学科建设专项项目立项名单.docx  (0.02M)[下载]
附件2:附件2:四川师范大学学科建设专项项目结题验收报告.docx  (0.02M)[下载]
附件3:附件3:四川师范大学学科建设专项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川师校〔2018〕48号附件.docx  (0.03M)[下载]

【编辑: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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